为实现工勤技能人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工勤技能人员发展机制,发挥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积极性,根据《大连海洋大学2024年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工作方案》(大海大校发〔2024〕19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任基本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以岗位为依据,“干什么,评什么”。
2、重品行、重业绩、重贡献,按岗聘任、宁缺毋滥。
3、采取考核聘任的方式,对符合条件且提出申请的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计分。
二、工勤技能岗位范围及晋升指标
(一)聘任人员范围
学院在编在岗在册具有申报岗位等级技能资格证书且满足晋级要求的工勤技能人员。
(二)岗位数
二级(技师)岗位:2个
三级(高级工)岗位:1个
三、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聘任条件
1、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
2、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岗位上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服从管理,工作任务完成较好。
4、符合学校年度考核要求,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5、已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6、原岗位等级聘任满5年(不是取得资格满五年),方可申报晋升上一等级。
7、对于违法违纪人员,学校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人员,采取“一票否决”,不能参与本次岗位聘任。
四、量化考核办法
1、参加工作年限(权重0.25):以申报人员中参加工作最早的年限为100分,每晚一年减10分。
2、取得资格年限(权重0.25):以申报人员中取得资格最早的年限为100分,每晚一年减10分。
3、考核与表彰(权重0.2):在考核年限中,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年份得15分,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年份得10分,年度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年份不得分;在考核年限中,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或表彰的年份加5分(表彰仅限“三育人”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获得校级及以上其他荣誉或表彰的年份加2分。荣誉或表彰以证书或批准文件为准。
4、测评(权重0.3):全体工勤技能人员、中层以上干部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测评,按得票率计算分值,即得分=得票数/测评票数×100。
五、业绩材料时限
从现岗位聘任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成立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5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勤技能岗位的考核聘任工作,组成如下:
组长:王晋清、于吉鲲
成员:戴世新、姜洋、唐继武、宋成国、赵成喜
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负责考核聘任各项具体工作的完成、落实,组成如下:
主任:唐继武(兼)
副主任:赵成喜(兼)
成员:王兴刚、王丽丽、宋玉鑫(按姓氏笔画排序)
七、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审议及公布通知,布置2025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聘任工作。(时间:2026年1月6日)
2、个人申请报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需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工勤技能岗位竞聘上岗申请表》,并向本单位(部门)提交相关证书及业绩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手写签名)。各单位将申报人员相关材料汇总后报组织人事科。(时间:2026年1月7日)
3、资格及材料审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的报名资格和业绩材料进行审查。(时间:2026年1月8日)
4、民主推荐。组织全体工勤技能人员、科级以上干部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学院组织申报人员现场述职,述职内容包括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主要工作业绩等方面。述职时间 3 分钟。(时间:2026年1月12日)
5、量化考核计分。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量化考核办法计算申报人员量化考核得分。(时间:2026年1月12日)
6、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确定拟聘任名单。(时间:2026年1月12日)
7、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聘任名单。(时间:2026年1月12日)
8、聘任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天)(时间:2026年1月13日-18日)
9、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备案、办理聘任手续。
八、评审纪律要求
1、严肃聘任考核工作纪律,坚持评审标准,保证考核聘任公平和质量,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拉票贿选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弄虚作假和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当年和以后两年的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聘用工勤技能等级的予以降级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量化考核测评环节,参与测评投票人员不得事先预投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事后补投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通知中涉及的参加工作年限,以人事档案内记载为准;取得资格年限,以资格证书或上级批准文件为准。
2、根据上级工勤技能岗位聘任要求,实行逐级晋升。工勤技能人员若不参加上一等级岗位申报,保留原有岗位等级。
3、本通知由学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组织人事科
2025年1月6日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工勤技能岗位竞聘申请表.docx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工勤技能岗位竞聘上岗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工勤技能岗位申请人业绩材料汇总表.xls